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