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