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阻挠、妨碍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