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六章 人民防空教育第三十八条有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人民防空教育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人民防空教育。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