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高新区应当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为导向,营造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成为自治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产业、资本、人才、项目的聚集区。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