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其技术创新项目申请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资助时,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二)项目具备必需的研究、开发与试验条件。促进措施与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