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三章 藏族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制定或者公布的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选票、代表当选证书和选举委员会的印章等,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国家通用文字。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