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保障和促进藏族语言文字的学习、研究、使用、管理和发展,推动藏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