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优化政务环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