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运行第二十七条有效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开展代办、预约办理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