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工作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