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