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第二十三条有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