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因一方过错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集体合同的,过错方应当继续履行集体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