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公路养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养护的公路桥梁进行检查。需要进行检测的,应当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采取维修和加固等有效措施;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先行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