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第七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解释,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请批准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解释的书面报告、文本及其说明和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