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解释地方性法规应当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不得违背或者超越所解释地方性法规条文的立法原意。

地方性法规解释不得对具体司法、行政执法案件作出指导性意见。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