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