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规划与计划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