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决定代理、推选代理、决定接受辞职、决定撤销职务等事项。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