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十二条已修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更新,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予以配合。专业经营单位可以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事宜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委托合同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