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四十九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