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
/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有效
幼儿园、托儿所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
第五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