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实行预防、监控、责任相统一的管理制度。食堂的从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