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未成年人安全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十五条有效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伤害事件的发生,消除可能造成未成年人伤害的危险。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