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九)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