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程序的规定第八条已废止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各代表团审议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