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语言文字管理条例/第二章 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已废止自治州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做好蒙古、维吾尔文字材料的立卷存档和整理、利用工作。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