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旅游公路、专用公路及村民自建的联接村组、自然寨之间能行驶机动车辆的道路,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