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殴打、辱骂或以其他方式阻挠农村公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