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桥梁、隧道。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