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古生物化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不同而改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占或者破坏古生物化石资源的行为。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