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已修改采掘古生物化石资源的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层位、种属和数量进行。采掘古生物化石资源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防止对古生物化石资源的破坏。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