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灌区用水应当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定额管理、有偿供水:(一)用水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向灌区管理局提交书面本年度用水申请;(二)灌区管理局负责提出年度供水方案,并报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的供水方案灌区管理局与用水单位签订供水、用水合同。供水方案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三)未签订供水、用水合同的单位,不得在渠道取水。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