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调取。

根据诉讼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明。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