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保修金存储期满前30日,保修金监管机构应将拟退还保修金事项在相关建筑区划内书面公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