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田灌溉、排水、防洪、供水、地方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