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项目库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