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第三章 调解程序第二十二条有效调解组织根据调解劳动争议的需要,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律师、专家学者等个人协助调解。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