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第二章 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第十条有效除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者推举人员,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