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行和维护第十九条有效基础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的占道管理、道路挖掘、排水设施、垃圾设施等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项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