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城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配套建设,并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