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