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荔波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樟江风景名胜区护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和制度,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和设备,规定特别防火期,设置禁火标志。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