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雇用他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所雇用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承担防火管理责任。监护人应当对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加强监护,预防火灾发生,并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