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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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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雇用他人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所雇用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承担防火管理责任。

监护人应当对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加强监护,预防火灾发生,并承担相应责任。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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