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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第二十条
已修改
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间,自治旗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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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