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变通规定第二条已废止在本州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的生产、保护、采伐利用、经营管理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须遵守本规定。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