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改革和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企业可以对在岗科技人员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