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投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