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实行冷链运输、封闭管理,由自治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发放,逐级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生产、经营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

自治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乡(镇)畜牧兽医综合服务部门和村动物防疫员,应当按照冷藏、卫生条件和技术操作规程,运输、保存和使用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禁止使用失控和过期失效的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

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